——全力推进我省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实行积极的节能环保经济、财政政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解决节能环保问题的根本方法。要制定、实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支柱产业的多元化。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基地的规划,完善产业配套,推动产业升级,不断提高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和水平。
应积极落实国家新出台的促进节能降耗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研究制定产品能效标准、超能耗加价等一系列利于节能降耗的经济政策,改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节能政策体系,从标准上规范用能,从制度上激励节能。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经济杠杆,激励守法企业更加守法,惩罚违法企业不敢违法。要用足用活现有的脱硫电价、排污费、城镇污水处理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等具体政策,探索实施排污权交易、流域上下游环境补偿机制、“绿色信贷”、“绿色贸易壁垒”、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市场化调控手段,调动企业治污的积极性,让企业在减排中有利可图。既要采取贴息入股、税收优惠等优先措施,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又要通过资源价格累进、环保收费累进等经济措施,形成倒逼机制,促使企业走上发展循环经济的轨道。
应切实加强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在城市规划、资源开发、结构调整、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决策过程中,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严格执行区域环境容量下的总量控制制度,强化节能评估审查,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要将产品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的必要条件,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增长和低中水平重复建设。
——加快节能减排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体制机制,确保责任落实,问责到位。
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上,应制定更为明确系统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细则。同时,要加强干部政绩考核和任用奖惩机制建设,组织部门应在考评细则中加入节能环保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严格实行“节能环保一票否决制。”推进环保制度创新,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和重大环境事项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
我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已正式启动。这套由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五个方面44项指标组成的新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将改变过去片面以经济增长指标考核地区发展的做法,是一大进步。但是,由于这还是件新事物,对此,我们还缺乏经验,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比如,新的考核指标中,经济发展指标(GDP、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所占比重较大,而节能环保指标所占比重仍相对偏小,尚不足以使节能环保指标成为刚性约束指标。建议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逐步降低GDP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指标的比重,适当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指标考核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