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为什么要进行煤炭“五统一”管理?
在山西朔州,同样规格、同样质量的电煤,在市场上居然有三种价格,每吨差价高达五六十元,难怪地方的那些私人煤矿,宁可违反合同,也要把电煤卖给出价更高的买主,而不愿意卖给电厂,可是,既然私人矿主明明知道觉得合同价太低,他们当初为什么又要与电厂签定这样的合同呢?我们在进一步调查中,有了意外的发现。
既然朔州电煤市场存在三种价格,国有煤矿和私人煤矿面对同样的价格环境,那为什么国有煤矿能按合同价兑现合同,供应电煤,而私人煤矿却会置合同于不顾?如果他们觉得合同价不合理,当初为什么要签定这样的合同呢?
景亮:“现在我们跟市煤运公司签的合同。”
记者:“你们和小矿直接不接触?”
景亮:“不接触,你可以去找煤源,你可以跟它谈,可是合同不能跟它直接签合同。”
这位燃料主管告诉记者,在朔州市,电力企业采购燃煤,凡是通过公路汽车运输的,电厂不能直接和煤矿签定合同,而必须通过朔州煤炭运销公司。
景亮:“公路运输按煤炭管理规定就必须地销煤运公司去签合同。”
这位主管给记者提供了他们电厂从平朔煤矿买煤的合同原件。记者注意到,这份2007年12月29日签定的煤炭买卖合同,买方是山西省电力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卖方一栏填写的不是煤炭企业平朔煤矿的名字,而是朔州市煤炭运销公司地销煤分公司。
景亮:“这个叫朔州市煤炭运销公司,地销分公司,它是经销单位。”
记者对此有些不解,在神头的这三个电厂,都是上市公司,有的甚至是中央国有企业,为什么他们购买电煤不能自己和煤炭生产企业直接签定合同?
景亮:“这个必须跟地销公司签。”
记者:“这个是哪的规定?是你们省里面的规定还是市里边的规定?”
景亮:“这个好像是当时是煤运公司跟平朔他们谈过,这个也不是今年才实行。”
煤炭生产企业和电厂之间斜刺里杀出一个第三方,朔州煤炭运销公司。按照朔州市的规定,无论是到国有煤矿还是私人煤矿买煤,都必须通过这个煤炭运销公司才能签订煤炭买卖合同。这个朔州煤炭运销公司究竟是什么身份?夹在煤炭生产企业和发电厂中间,它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我们对这家公司继续进行了调查。
这里就是朔州煤炭运销公司。那这家公司是做什么的,它在煤炭生产企业和电厂之间扮演什么角色呢?
记者:“对你们来说在这里边是承担什么功能?”
山西煤炭运销公司朔州分公司总经理杨立军:“统一销售。”
记者:“所有的煤在本地市场的煤实行统一销售?”
杨立军:“统一销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