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3年至2007年,浙江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600余件,其中受理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为250余件。但自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境外当事人包括其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在浙江作为被告的案件就达40件。
浙江高院院长齐奇说,跨国大企业在产品营销中如不注意对他人知识产权的检索,同样也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