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电气行业 > 行业研究
循环经济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2007/8/28/09:02  来源:新华网  作者:顾瑞珍齐中熙
 

    循环经济法修订草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线,共七章六十一条。

    据了解,草案起草中主要遵循了以下思路:针对我国现阶段能耗物耗过高,减量化潜力很大的特点特别强调减量化,强调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突出重点,对主要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法律强制与经济激励并重,支持和推动企业等有关主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和公众以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再发展循环经济中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草案专设法律责任一章,对各类主题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罚责,以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为了配合循环经济法的制定,目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或修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标准。这些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划为28项,连同已经制定正在实施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划61项,合计为89项。

    此外还有300多项相关标准列入今明两年的编制计划。这些配套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大大增强循环经济法的可操作性。

    用经济手段激励循环经济发展缓解资源瓶颈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资源的限制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继续前进的瓶颈制约。26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中,规定了一系列经济手段,以激励循环经济发展,缓解资源瓶颈。

    一次性消费品生产销售将被限制

    26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国家在保障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限制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具体名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税务、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城市建筑物政府不能"想拆就拆"

    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和环境友好的产品、设备和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用能、用水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指标制定支出标准。

    水、电、气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草案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限制或者禁止将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

    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节能、节水和环境友好的产品,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

    "废物利用"将成为企业责任

    草案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回收技术、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等进行综合利用。

    此外,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和相关企业采用先进或者适用技术,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产品加工业副产品、废农用薄膜等进行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沼气等生物质能源,推广秸秆气化、液化等技术。

  
[关键词搜索]:循环经济法 电力 节电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今年我国煤炭进口将超过5000万吨  (8.27 9:6)
·电改小组操刀电力反垄断电网的垄断将被挑战  (8.27 9:3)
·我国上半年发电量增16% 下半年需求将呈较快增长  (8.27 9:3)
·国内最大规模电厂脱硫改造工程投产  (8.21 8:56)
·1.5兆瓦风力发电机自主设计适应中国水土  (8.20 8:52)
·国网加快推进奥运电力工程建设  (8.17 13:50)
·今年电力供需趋平衡市场平均电价略有下降  (8.17 8:48)
·《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07》即将出版  (8.17 8:48)
·中电控股关注淡马锡拟出售三电力公司  (8.16 9:1)
·湖北省重点控制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  (8.16 8:53)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